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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彙編「身心障礙者融合式會 議及活動參考指引」(113年10月修訂)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1月18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1130132997號函辦理。
二、為利旨揭指引更具周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依據各
界意見修正參考指引,並增訂身心障礙兒少參與會議及活
動等相關內容,請逕自下載途徑如下:「CRPD資訊網為利
旨揭指引更具周全」(CRPD資訊網/首頁/宣導專區:
https://crpd.sfaa.gov.tw/)。
三、有關旨揭指引相關問題,請逕洽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承辦人江逸羣先生,電話02-2653-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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