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學】113學年度五專聯合免試入學說明

五專聯合免試入學簡介
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分為北、中、南3區辦理招生,學生不限原就讀國中地點,皆可向北、中、南區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報名,各區限報名1所五專招生學校。

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各校錄取方式皆採「現場登記分發報到」方式辦理,報名學生人數未超過所申請學校之科組招生名額,則可全額錄取;若超過該校之科組招生名額,則依超額比序項目總積分高低依序分發,若總積分相同者,則依據該校所訂之比序項目順序進行比序,積分高者優先分發。

適合對象
國中應屆畢業生、非應屆畢業生、或者符合同等學力資格,有意願就讀五專者均可報名。

實施範圍
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分為北、中、南3區辦理招生,學生不限原就讀國中地點,皆可向北、中、南區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報名,各區限報名1所五專招生學校。

成績採計
五專聯合免試入學以報名學生之:(1) 多元學習表現、(2) 技藝優良、(3) 弱勢身分、(4) 均衡學習、(5) 適性輔導、(6) 國中教育會考、(7) 招生學校自訂項目,共7大項為超額比序總積分採計主項目。
各校訂定以上各項目積分採計權重以及同分比序項目順序,依此計算加總各項目積分所得之超額比序總積分與分發順位作為分發依據。
超額比序總積分之計算,應屆畢業生以採計報名學生於國中就學期間至113年5月14日(星期二)(含)前取得之積分為限,非應屆畢業生以採計國中就學時期取得之積分為限;其中「均衡學習」項目積分採計國中就學期間七年級上、下學期、八年級上、下學期、九年級上學期等5學期取得之積分。
各招生學校之各超額比序積分採計項目與權重及同分比序項目順序,請參閱113學年度北、中、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簡章。

報名方式
報名方式採國中集體報名或個別報名。國中應屆畢業生可參加就讀國中集體報名,集體報名學生請依就讀國中規定期限內繳交報名相關資料及報名費,再由學校統一辦理集體報名;亦可採個別報名,個別報名方式包括個別網路報名、個別通訊報名或個別現場報名,報名學生可擇一方式於規定之報名期限內,向各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辦理報名手續,個別報名辦理方式及時間,請詳閱113學年度各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簡章說明。
學生報名時應檢附由國中承辦單位出具之「113學年度五專入學專用聯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或者自行提供超額比序積分相關證明文件,於報名時繳交。

錄取方式
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各校錄取方式皆採「現場登記分發報到」方式辦理,報名學生人數未超過所申請學校之科組招生名額,則可全額錄取;若超過該校之科組招生名額,則依超額比序項目總積分高低依序分發,若總積分相同者,則依據該校所訂之比序項目順序進行比序已排定分發之順序,各項目積分高者優先分發。
各五專招生學校於聯合免試入學招生簡章訂定「通知參加現場登記分發人數之倍率」,亦即依據各校各科組總招生名額乘上登記分發人數倍率,決定通知參加現場登記分發之學生人數,並且於寄發之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通知單中告知分發比序順位在倍率內報名學生之分發梯次與登記時間、地點,報名學生須依照通知單上之指定日期、時間、地點、分發順位,前往所報名之五專招生學校參加現場登記分發報到,參加分發的學生依照超額比序總積分以及同分比序順位所排定之分發順序,依序分發選科錄取。分發作業至各科組招生名額額滿或已無可分發學生為止。
各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之各校科招生名額、通知參加現場登記分發人數倍率、現場登記分發報到作業方式以及注意事項,請詳閱113學年度北、中、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簡章說明。